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凤尔银同志获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“卓越教学贡献奖”称号

时间:2017-09-22     预审:王升洋

安徽师范大学文件

校教字﹝2017﹞41号

关于授予凤尔银同志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“卓越教学贡献奖”的决定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“卓越教学贡献奖”评选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5〕23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级“卓越教学贡献奖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教务处〔2017〕29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推荐、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、学校评审领导组审议、校内公示以及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,授予凤尔银同志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“卓越教学贡献奖”。

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,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激励和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和提高,为学校教学工作做出新的成绩。同时,希望广大教师向获奖教师学习,努力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实践,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为学校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
安徽师范大学

2017年9月7日

地址:花津校区-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  邮编:241000   电话:0553--386989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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